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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401107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19号
2014-06-19
2019-06-18
变更日期:2014.12.01,“ 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体外诊断试剂)上的生产地址和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19号。”变更为“ 现申请将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体外诊断试剂)上的生产地址和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河西一路7号。”。
YZB/国 3324-2014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19号
96 人份/盒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中的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HBeAg)。
包被板、临界值控制品、阴性对照、阳性对照、酶结合物、发光底物液A、发光底物液B、20倍浓缩洗液。(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产品有效期:储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