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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湘械注准20252400684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板塘街道车站南路8号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C4栋1单元0101001号
2025-08-14
2030-08-13
见附件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抗促甲状腺激素受体(TSHR)抗体的含量。临床上用于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疾病的辅助诊断。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板塘街道车站南路8号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C4栋
30 人份/盒(型号:A 型)、25 人份/盒(型号:B-1 型)、2×25 人份/盒(型号:B-2 型)、2×50 人份/盒(型号:B-3 型)
储存:存放在2~8℃,保持竖直向上。有效期:试剂条(瓶)及校准品未开封存放于2~8℃:可稳定15个月。B型试剂首次使用后存放于2~8℃:可稳定21天。B型试剂2~8℃在机存放:可稳定21天。校准品开瓶后存放于2~8℃:可稳定21天。PT试剂复溶后存放于2~8℃:可稳定21天。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见包装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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