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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II检测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鲁械注准20162400541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2021-10-12
2026-10-11
试剂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0.012g/L)、牛血清白蛋白(10g/L);试剂R2t:山羊抗人胃蛋白酶原II单抗胶乳颗粒悬浊液(1.8%)、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2g/L)、叠氮化钠(1.0g/L)。校准品:人胃蛋白酶原II(批特异,定值见瓶签);质控品:人胃蛋白酶原II(批特异,靶值范围见瓶签)。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胃蛋白酶原II(PGII)的含量。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R1:27mL×1 R2:5mL×1; R1:27mL×2 R2:5mL×2;R1:27mL×2 R2:10mL×1;R1:27mL×3 R2:15mL×1;R1:54mL×1 R2:10mL×1;R1:54mL×2 R2:10mL×2;R1:54mL×3 R2:10mL×3。校准品:1mL×1(选配);质控品:2mL×1(选配)。
试剂盒(包括试剂、校准品、质控品)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2℃~8℃冷藏,避光条件下有效期20天。 校准品、质控品开封后,2℃~8℃冷藏,避光条件下有效期7天。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