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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内窥镜用活检袋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20510号
2014-05-21
2018-05-21
产品由拉环、连接管、推位手柄、支撑导管、取出钳夹、袋体、结扎绳组成。产品应无菌,细胞毒性应不大于1级、迟发性超敏反应应不大于1级、皮内反应记分应不大于1级。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产品用于腔镜手术时将活检样本从手术区域取出。
YZB/浙4216 -2014 《一次性使用内窥镜用活检袋》
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59号
QW-I、QW-II、QW-III、QW-IV、QW-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