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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电子内镜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5-15 | 浏览次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D15N05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电子内镜

1套

120万元

2

脑电意识深度监测系统

4台

120万元

3

影像工作站

1套

58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1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3.投标人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1、包2)。
 
4. 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包1、包2)。
 
5.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6.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法人授权书(签字或盖章)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敏、陈田、余力    采购人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0)87768198-840/851/171           电话:(020)83827812
 
传真:(020)87768283                       传真:(020)8382781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080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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