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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传染病医院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15 | 浏览次数: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传染病医院的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JLZB-ZFCG-2015020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规格

项目预算价

(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元)

是否已通过进口论证

包1

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1台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98000

3900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2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8层——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
 
5.项目联系人:唐红
 
联系电话:0591-87811819             传真:0591-87877519
 
公司网址:                          E-mail:fjjlgc@126.com
 
6、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资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为经销医疗产品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医疗产品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注:
 
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未满足上述条款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7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8层——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876107052511797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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