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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收到首份个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10 | 浏览次数:


    市民对药品不良反应认识薄弱

    昨天,就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年龄层在20-70岁左右的市民。调查的结果令人担忧:85%的被访对象表示,不知道该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如果自行服药出现不良反应,大多选择“不吃了”了事。

    家住北干街道的来女士说,她常年服用一种降压药感觉效果挺不错,可是因此引发的肠胃不适却从来没有想过进行上报,而是自行服药来解决。另一位市民则表示,如果在医院服药时出现不良反应,会向医生报告。但如果自己买药吃产生不良反应,会马上停药,但不考虑上报,也不知道如何上报。


    我区药监部门收到首例个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会致人死亡,但市民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意识薄弱。药监部门提醒,遇到不良反应要及时上报。

    区药品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站收到了一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这份看似普通的报告,却让工作人员感慨不已:“这是我们监测站建立一年半以来,收到的第一份来自个人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是药三分毒,每一种药品或多或少都有不适应的人群,出现不良反应。“然而,现在很多市民在这方面的意识非常薄弱。一些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更不知道遇到这类事该如何上报。”区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品不良反应,应引起更多关注。

    药品不良反应会致人死亡

    在这份我区首例个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反映人陈先生(化名)说,自己和儿子在不久前各服用了一种常见药物,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敏等不良反应。而陈先生本人,甚至出现局部皮肤溃烂情况。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各级医疗机构都有责任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并上报,同时也鼓励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然而,让药监部门甚感无奈的是,虽然目前我区大部分医疗机构都已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但作为服药的个人,却普遍在这方面认识不高。“首例个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报告人,是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增强了他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认识。”区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对药品不良反应认识的薄弱,会导致一些不良反应的漏报,从而埋下“定时炸弹”,给公众健康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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