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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治疗仪禁忌人群
发布日期:2021-04-01 | 浏览次数: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现在很多疾病可以通过理疗的方式进行,特别是臭氧治疗仪出现后更是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使用臭氧治疗仪的,特别是以下人群禁止使用,以免为自身带来不良的反应。

 

  臭氧治疗仪,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260030号,是医疗器械招商企业北京安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招商产品,臭氧治疗仪详情可进入》》

 

  【适用范围】

  多功能治疗仪适用于风湿、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落枕、肩周炎、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症、腰肌劳损、跌打损伤、肌肉拉伤、软组织挫伤、腿部疲劳、抽筋。三叉神经痛、面瘫、面神经麻痹、肋间神经痛、笔从神经痛、腱鞘炎、手脚麻木、脾胃病、慢性结肠炎、阑尾炎、痛经等

 

  【禁忌人群】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蚕豆病,急性溶血性贫血)。

  2.毒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basedowGraves综合症。

  3.血小板减少低于50000和严重的凝血障碍。

  4.严重的不稳定性心血管病。

  5.急性酒精中毒。

  6.急性心肌梗死。

  7.大量和急性出血。

  8.抽搐状态。

  9.血色素沉着病。

  10.接受铜或铁剂治疗的患者。

 

  【产品说明】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的发生率在不同族群中不同,与撒哈拉以南非洲(7.5%)相比,在美洲(3.4%),欧洲(3.9%)和太平洋(2.9%),中东(6.0%)和亚洲(4.7%)21的发生率更低。建议在O3治疗前进行G6PD测试以避免并发症。

  臭氧疗法适合急、慢性脑中风及脑水肿的治疗;心血管疾病治疗;病毒性肝炎及药物性肝炎治疗;颈腰椎间盘突出症微创治疗;疼痛领域治疗;糖尿病治疗;烧烫伤治疗;皮肤病治疗;亚健康人群、溃疡性结肠炎、宫颈糜烂、荨麻疹免疫系统疾病、慢性疲劳综合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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