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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导透药仪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2-10-27 | 浏览次数:

  1、禁用于各种损伤皮肤部位和装有心脏起搏器、人工支架和人工瓣膜的病人。

  2、急性全身性感染、高热出血倾向等。

  3、孕妇的腹部、儿童的骨骺部,男子的睾丸区、感觉神经异常的局部,静脉血栓区,交感神经部位,皮肤破溃区。

  4、慎用于孕妇和六个月以下的婴儿。

  5、禁用于急性化脓性炎症局部、金属内置物局部、心区、孕妇下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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