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1、室温不在15℃~25℃之间。
2、受检者检测时有腹泻、呕吐、发热等症状会影响检测结果。
3、检测前8小时内禁止饮酒、高温桑拿、剧烈运动。
4、身体内有金属植入物如心脏起搏器、骨骼固定金属等会影响检测结果。
5、受检者服用抗生素、抗凝血剂、降压药、抗抑郁剂、利尿剂激素、抗组胺药等会影响检测结果。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