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皮包经营”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扰乱了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给公众用械安全埋下了隐患,亟须加强监管。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一种现象:被检查的企业仓库里没有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管养设备残缺或长久未用,各种登记、统计资料不全,有关的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企业似乎处于停业状态。甚至,有的企业被批准的注册地址人去楼空,踪迹全无。可在对医疗机构的检查中,仍可查到以这些企业名义经营的医疗器械。执法人员将这种现象称为“皮包经营”。
以上几种表现形式,“皮包经营”企业有的全有,有的只有其中几种。
6、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障公众用械安全的角度思考,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明确、更为细致地规制、约束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并在相应罚责中适当增加处罚的内容。同时,明确降低经营条件行为的具体表现,在更高的法律层面规定对降低经营条件行为的处罚内容,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