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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印发医用耗材区地联动阳光采购操作流程的通知(经营企业)
发布日期:2014-11-21 | 浏览次数:
所属项目: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心脏起搏器类等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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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标: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标结果2010年新疆第一批中标结果2010年新疆第一批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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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用耗材区地联动阳光采购操作流程的通知 (经营企业)

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区地联动阳光采购的通知》(新卫医采发〔2014〕4号)精神,我区已于2014年9月15日起启动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区地联动阳光采购工作,目前交易系统各项调试工作均已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操作流程

参加我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区地联动阳光采购工作但未领取过用户名的本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挂网),依照“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首页“办事指南”附件二项下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审核签字后报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备案办理。

二、外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操作流程

参加我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区地联动阳光采购工作但未领取过用户名的外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挂网),先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外埠配送企业的有关规定》(2013年11月18日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挂网发布)办理相关手续,然后依照“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首页“办事指南”附件二项下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审核签字后报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备案办理。

联系人: 付丽红 杨静

联系电话:0991-8521731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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