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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3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属地定点医疗机构于6月24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加强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性,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合同签订和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未完成的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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