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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6月29日-7月5日正文: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兵团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医保〔2021〕100号)和《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及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现将兵团耗材挂网结果公式如下:
一、公示信息查看
方式一:下载附件一、附件二
方式二:相关企业可登录“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在“阳光挂网”-“阳光挂网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二、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
三、申投诉受理
1.公示期间,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需通过“阳光挂网”—“阳光挂网申(投)诉”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材料的企业,视为认同公示内容。
2.申(投)诉材料应包含相关企业及产品信息,如医保耗材编码、申(投)诉理由及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后上传。其中,证明材料应以各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结果公告或采购系统中标/挂网目录查询为准(含价格和当前系统时间)。
3.投诉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投诉企业在提交投诉材料时,“投诉标题”、“投诉内容”两项需填报详实、准确、完整,且不得涉及本投诉企业信息(两项内容将由医保部门转发给被投诉企业)。被投诉企业在收到投诉信息后,如需澄清,需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不回复,视为认同投诉内容。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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