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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公示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挂网澄清与质疑处理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4 | 浏览次数:

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7月14日-7月19日

2、联系方式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0991-8805076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91-35520570991-3552039

正文: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兵团2022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关于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公示》要求,目前已完成医用耗材相关企业信息、承诺函及产品价格等信息澄清与质疑的处理工作,现将2022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挂网澄清与质疑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19日。

二、公示内容

2022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挂网澄清与质疑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公示》要求,企业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澄清、质疑材料只可提交1次,原则上对此次公示的澄清与质疑信息不再做二次处理。在公示期内,如确存在处理偏差或与实际不符等情况的,请相关企业必须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澄清或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耗材统一编码、质疑与澄清理由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价格问题的请提交相应省份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截图或结果公告等(须含价格和截图当前系统时间),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ylypcg@163.com)。

(二)请各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合理依据,严禁进行恶意澄清质疑或重复提交,如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0991-8805076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91-35520570991-3552039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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