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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检测试剂阳光挂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5 | 浏览次数:

正文:

甘交易医字〔2021〕120号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国家及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落地,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检测试剂的阳光挂网和供应保障工作,促进相关检测试剂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

病毒保存液、核酸提取试剂、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

二、申报挂网及价格要求

(一)甘肃省已挂网产品

鼓励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的企业,主动按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时的中选价作为组件挂网的限价进行价格申报。

病毒保存液和核酸提取试剂根据甘肃省现有挂网价格,各企业自主降价。(降价承诺函见附件1)。

(二)新产品挂网

在甘肃省未挂网的产品需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体外诊断试剂基础库的产品增补申报模块进行挂网(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新冠病毒检测相关试剂或组套产品价格降至现有挂网价格及以下的导入带量采购目录,未降至此价格的导入阳光挂网目录。对未及时申报导致医疗机构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其后果。

三、联系方式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

0931-2909192、2909193、2909385、2909290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6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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