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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赣集采办字〔2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医疗机构要按序时进度完成协议采购量及规定比例,在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的基础上,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适量采购其他质优价宜的产品。
二、保障产品供应及加强监测。各级医疗机构发送给配送企业的订单超过48小时未响应,向医保部门书面报备(县级医疗机构向县医保局报告,市级医疗机构向市医保局报告),相关医保部门及时在1个工作日内汇总形成延迟响应清单,发送给配送企业,督促相关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到位。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应按规定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行为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管,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对上季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也可采取约谈、责令整改、公示通报等措施进行管理,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医疗保障局。
上饶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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