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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医院消毒类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7 | 浏览次数:

固原市人民医院消毒类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固原市人民医院消毒类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NXLT-*** -ZC/ ***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元): ***.***元/年,两年共计***.***元。

5 .最高限价(如有): ***.***元 /年

6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两年。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文件执行。 ( 4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如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如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2 如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备案凭证;如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投标产品应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含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书、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 至 ***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宁夏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 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 ***,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 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九龙国际商业广场 D2 区 *** 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固原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韩雪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夏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吴韬

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浙商国际公寓楼 *** 室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宁夏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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