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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政府与某国政府签订的立项换文,中国政府同意承担援某国医院改扩建二期项目。该项目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医疗设备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根据该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招标、投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经批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作为整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及安装企业,并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事宜。
二、 项目概况
(一) 招标项目名称:援某国医院改扩建二期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二) 采购限额:**万元人民币
(三)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四) 供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 计划供货周期:
(1)全部医疗设备一个批次发运,集港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
(2)全部医疗设备到场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
(3)医疗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此为暂定时间,具体以施工现场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为准。
(六)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则可以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附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医疗设备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资质和《辐射安全许可证》资质;
(2)近五年内(验收移交日期为***年1月***日至***年1月***日,含当日)具备医疗设备出口单个合同金额高于***万元(含)人民币(含援外项目)的出口业绩。
注:应提交能够清楚反映相应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如有,招标方式产生的)、出口供货合同、订单(如有)、清单、报关单、货款到账银行回单(回执、流水单等均可)、货物验收或交付证明等。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不接受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和社保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合理说明和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包括如下内容: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之中。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须按要求提交《对外援助项目采购自律承诺书》;
(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根据《经济合作局关于落实方案(试行)》,暂停接受其参与援外任务投标的;
(2)监管单位认定,与商务部或监管单位存在合同争议或合同违约等未决事项,暂停接受其参与援外任务投标的;
(3)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前期调研咨询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造、检测、采购代理等服务的。
属于上述第(1)、(2)种情形的,采购代理将一对一通知相关企业。
四、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1月***日至***年2月5日,每日上午***:***时至下午***:***时。
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申领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发放;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
如法定代表人申请领取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授权代表人申请领取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单位邮箱免费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审核未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单位可在领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六、 标前答疑及回复
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5日***:***时,投标人将可编辑的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疑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澄清答疑原则上只进行1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予以解释。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箱一对一单独发送澄清答疑回复文件。投标人如获取澄清答疑回复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9:***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国海广场C座***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 开标
本项目于***年2月***日9:***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国海广场C座***室开标。投标企业可派***名代表自愿参加现场开标,企业代表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身份验证后进入会议室。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号
邮 编:***
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贺、乔伟正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件:***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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