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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邵伯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6 | 浏览次数: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邵伯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扬州市江都区邵伯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中心卫生院物业服务

2 、项目编号:HHZC-***

3 、最高限价:***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5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计)

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7 、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JSZC-***-JZCG-K*** 号***年度扬州市江都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入围供应商(提供入围通知书、框架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服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9:***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1栋***室—***室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1栋***室—***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江都区卫健委”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9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1栋***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9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1栋***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集中考察:供应商自行勘察。

7.2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陈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

7.5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完先生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号月城明珠园1栋***室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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