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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0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省份/直辖市 新疆 地区 伊犁州 - 尼勒克县
采购单位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0999-4639238
代理机构 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王学伟 18999595698
所含内容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医疗设备招标排痰机招标治疗仪招标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0日 13:3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
品目
采购单位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3: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1:30
开标地点新疆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46.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伟
项目联系电话18999595698
采购单位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尼勒克县城镇健康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9-4639238
代理机构名称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公园街9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99595698

项目概况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30日 11: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XZB-2024-094-2

项目名称: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466000

最高限价(元): 461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数量: 1预算金额(元): 466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胰岛素泵10台、肢体气压治疗仪3台、排痰机(穿戴式)1台、亚低温治疗仪1台、眼科裂隙灯1台、牙科综合治疗仪3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11: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11: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 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 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 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 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 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请在领取招标文件的有效日期内领取文件,过期将无法领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澄清变更等内容。若再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成功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服务商应重新领取招标文件。特别提示: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尼勒克县城镇健康路12号

联系方式: 0999-4639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伊宁市公园街9号5楼

联系方式: 18999595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学伟

电 话: 18999595698

附件信息:

sxzb-2024-094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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