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繁昌区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 ||
省份/直辖市 | 安徽 | 地区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联系方式 | 骆思琪 05537916905 |
代理机构 | 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胡玉晴 15205535577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 |
项目名称 | 繁昌区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10GC2024FJ2503 (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40163号) | |
标段名称 | 繁昌区公共卫生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10GC2024FJ2503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红花山路 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骆思琪 0553791690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 7号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玉晴 1520553557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 4 年 0 4 月 18 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长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元) | 10015531.97 | |
项目负责人 | 韩双 | |
证书编号:皖 234212118384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2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壹加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元) | 10015314.23 | |
项目负责人 | 苏敏 | |
证书编号:皖 234212117230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2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江泽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元) | 10014824.01 | |
项目负责人 | 华婷 | |
证书编号:皖 234232306098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2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申明函未加盖公章,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 10015166.25元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