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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会福利院郑州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 浏览次数: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社会福利院郑州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财磋商采购-*** 郑州福满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福满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浙大路东、高洼街南侧、康宁路西侧、劳动街北侧一期南区2号楼3层A***室 ***,***.***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郑州市社会福利院郑州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晓根、杨阳、张锐光(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福利路2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号置地广场3号楼***层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
本国产品声明.pdf 分项报价表.pdf 招标文件(3).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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