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疗器械网!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采购治疗器械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6 | 浏览次数: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采购治疗器械公告
日期: [***]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现对口腔科采购治疗器械服务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口腔科采购治疗器械服务

(二)预算金额:*** 元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服务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获取相关附件方式和地点

通过 包头市中心医院 网站 自行下载: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下午***:***前(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 包头市第八医院)医学装备科

(三)响应文件要求档案袋正面用A4纸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四个角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材料需交三份)。逾期未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表(详见附件1)。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竞投设备的资料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 包头市第八医院)医学装备科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 包头市第八医院)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号

电 话:***,***

附件1:口腔科采购治疗器械服务.docx

附件2.docx

招投标搜索

关键词: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专属代理VIP渠道
*产品名称:
我想了解:
(可多选)
  • 代理/零售价
  • 详细合作政策
  • 产品详细资料
  • 希望得到样品
*我的渠道:
(可多选)
  • 医院临床
  • 第三终端
  • 连锁药店
  • 卫生院
  • 社区门诊
  • 美容院
  • 养生馆/中医馆
  • 电商/直播
  • 其他零售
您的称呼:
*手机号码:
只受理代理、经销、采购合作。个人购买请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