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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医用试剂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2月9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3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原投标截止时间:***年3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原开标时间:***年3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现变更为: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2)服务期”、“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服务期”、“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采购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现变更为: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期内一年一考核,每年由采购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依约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的,解除合同)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1履约保证金”、“第四章 合同(样本)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人最终配送份额三年总金额的***%收取,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以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否则采购人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人身份。
现变更为: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人最终配送份额三年总金额的***%收取。在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该履约保证金;若未提交,采购人将视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服务期结束后***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若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所提供的服务、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出现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履约不合格的情形,履约保证金将在扣减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后,余额予以返还。
6.更正日期:***年3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号广汇国贸A区***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联系人:***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卫健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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