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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6-03-09 | 浏览次数:

龙口市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口市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 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点 ***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

项目名称: 龙口市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万元;第二包:***.***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第二包:***.***万元 。

采购需求: 该项目为 龙口市人民医院激光治疗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第一包包括激光治疗机、胃肠中频治疗仪、胃肠电图检测仪和肝病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及系统;第二包包括医用低温冷藏箱、微量振荡器和酶联免疫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为龙口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提供相应医疗设备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至 ***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供应商可报更优惠的供货安装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投标人,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投标人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各包均须预留采购金额的***%以上(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所投全部货物***%以上由中小企业制造(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即所投全部货物***%以上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中不低于***%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 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采购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 至 ***年***月***日 。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yantai.gov.cn/)。

方式: 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文件格.YTZF) 。

备注: 1.投标人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

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 激活”,完成 CA 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

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4.招标文件售价:0 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 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龙口市人民医院

地 址: 龙口市环城北路 ***号

联 系 人: 魏晓燕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

地  址:龙口市港城大道 ***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祥俊

电 话: ***

发 布 人: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

发布时间: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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