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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AMM)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湘械注准20232400752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
2023-08-17
2028-08-16
产品由试剂R1、试剂R2、校准品(可选购)、质控品(可选购)组成。试剂R1:α-酮戊二酸(8mmol\\/L),NADH(0.18mmol\\/L);试剂R2:谷氨酸脱氢酶(13KU\\/L);校准品(可选购):氨;质控品(可选购):氨。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中氨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肝性脑病的辅助诊断。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2栋405
规格一:R1:1×20mL R2:1×7mL;规格二:R1:1×45mL R2:1×15mL;规格三:R1:1×60mL R2:1×20mL;规格四:R1:2×20mL R2:2×7mL;规格五:R1:2×45mL R2:2×15mL;规格六:R1:2×60mL R2:2×20mL;规格七:R1:5×20mL R2:5×7mL;规格八:R1:5×45mL R2:5×15mL;规格九:R1:5×60mL R2:5×20mL;规格十:100T\\/盒;规格十一:200T\\/盒;规格十二:300T\\/盒;规格十三:400T\\/盒;规格十四:800T\\/盒;校准品(可选购):1×1mL;质控品水平1(可选购):1×1mL;质控品水平2(可选购):1×1mL。
本试剂盒未开封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稳定12个月,试剂开封后冷藏(2-8℃)避光保存可稳定1个月,不使用时请盖好瓶盖,避免污染。试剂不可冰冻。校准品和质控品未开封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2-8℃可保存1个月,不可冰冻。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