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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甲状腺素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津械注准20252400198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低碳产业基地A2座五层
2025-07-09
2030-07-08
见附页。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促甲状腺素的含量。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低碳产业基地A2座五层
A型:30测试/盒、60测试/盒;B型:50测试/盒、100测试/盒
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如出现冻结、浑浊不可继续使用。 试剂条即开即用(仅适用于A型试剂盒)。 试剂开瓶后保存于2~8℃环境中可稳定12周。(仅适用于B型试剂盒) 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保存于2~8℃环境中可稳定4周。 试剂放置在分析仪上可稳定4周。(仅适用于B型试剂盒) 本试剂盒组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对湿度没有要求。 各组分均应避免阳光直射。试剂盒应保持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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