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痔疮环切辅助器械包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090817号
上海市虹口区粤秀路351号
2011-09-13
2015-09-12
器械包由扩张器、缝扎器、带线器、吻合器组件四种器械按不同配置构成。主要技术指标:1)器械包内的产品除有单独有效注册证外,其余产品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2)器械包内的器械应定位牢固;3)器械包的包装箱内、外应整洁,无污物、污点;4. 器械包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应无菌,产品的出厂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供内痔或混合痔手术时,扩张肛门及缝扎直肠粘膜作荷包成型用。
YZB/沪2399-09-2011《痔疮环切辅助器械包》
上海市虹口区粤秀路351号
Ⅰ-32)Ⅰ-34)Ⅱ-32)Ⅱ-34;具体配置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