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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凝血酶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国械注准20243401590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2024-08-23
2029-08-22
试剂1(R1)、试剂2(R2)、试剂3(R3)、定标品A、定标品B、质控品1、质控品2。(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异常凝血酶原的含量。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701号
50人份/盒、100人份/盒、2×50人份/盒、2×100人份/盒。
2~8℃储存,禁止冷冻,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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