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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凝血酶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国械注准20243402143
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号
2024-10-28
2029-10-27
试剂1(R1):免疫磁珠;试剂2(R2):酶结合物;试剂3(R3):分析缓冲液;PIVKAⅡ校准品(冻干)和PIVKAⅡ质控品(冻干,2水平)。(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异常凝血酶原的含量。主要用于对肝癌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 号W2、W7
见附件.包装规格
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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