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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胚抗原定量测定试剂盒(双抗体夹心酶联免疫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00450号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2012-04-09
2016-04-08
微孔反应板:包被有CEA单抗;酶结合物:含辣根过氧化物酶标记的CEA抗体;CEA标准品S0(0ng/ml)兼样品稀释液:含小牛血清;CEA标准品系列:S1(5)、S2(10)、S3(20)、S4(40)、S5(80)ng/ml,含CEA抗原原液、小牛血清;质控品(质控品1)质控品2):含CEA抗原成份;洗涤液:含表面活性剂;显色剂A:含过氧化氢;显色剂B:含TMB;终止液:稀硫酸溶液;封片纸;说明书。产品有效期:试剂盒应置2℃-8℃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该产品采用双抗体夹心酶联免疫法,定量测定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的癌胚抗原。
YZB/国 0773-2012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48人份/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