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Anti-TPO)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粤械注准20242401321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01房F栋601房
2024-09-30
2029-09-29
R1(磁珠工作液):包被着链霉亲和素及结合了甲状腺过氧化物酶-生物素标记物的超顺磁性微粒;R2(吖啶酯工作液):蛋白A-吖啶酯标记物;R3(样本稀释液):PBS缓冲液。校准品(选配):Anti-TPO(重组)(具体浓度见瓶签标示值)。校准品可溯源至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国家标准品(150557)。质控品(选配):Anti-TPO(重组)(具体浓度见瓶签标示值)。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Anti-TPO)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桥本甲状腺炎和突眼性甲状腺肿患者的辅助诊断。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88号E栋601房F栋601房
包装规格:试剂盒:规格1:50人份/盒;规格2:100人份/盒;规格3:200人份/盒。 校准品(选配):液体型:0.5mL×3(水平A:0.5mL×1;水平B:0.5mL×1;水平C:0.5mL×1); 质控品(选配):液体型:0.5mL×2(水平1:0.5mL×1,水平2:0.5mL×1)。
试剂在2℃~8℃保存,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开瓶后于2℃~8℃在机储存28天,2℃~8℃冰箱储存,可稳定28天;校准品质控品在2℃~8℃保存,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保存,可稳定14天,开瓶后常温(10℃~30℃)可稳定1小时。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