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东方医疗器械网!
关于公示部分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失信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7 | 浏览次数:

摘要:

1、公示及异议时间:1月17日-1月23日18:00

2、联系电话: 0971-6121252(业务咨询)   0971-8168728(质疑申诉)

3、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

正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示部分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失信行为的函》要求,现对未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报挂网产品价格信息的生产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18:00。

        联系电话: 0971-6121252(业务咨询)   0971-8168728(质疑申诉)

        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4年1月17日

找产品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