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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4 | 浏览次数:

正文: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医保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的第二年约定采购量确认工作。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督促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合同签订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

茂医保函〔2025〕80号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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