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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日常信息变更(2024年11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7 | 浏览次数:

摘要:

公示时间:11月27日-11月29日联系电话:0431-81866951

正文: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已在平台内挂网企业产品规格型号信息变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申、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申、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处理。

四、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申、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内发送邮件至:jlsggzyqxc@163.com

联系电话:0431-81866951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附件:2024年11月体外诊断试剂日常信息变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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