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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所需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第三次)网上询比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7 | 浏览次数:

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所需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第三次)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所需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第三次)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元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2: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医用耗材二

***元

1批

***元

包3: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医用耗材三

***元

1批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 ***:***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址: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三会议室(医院大门旁)

开标地点: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三会议室(医院大门旁)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

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不超过五年,合同服务期限内,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4次,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后不符合供货条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调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例如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性措施或医惠购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

(三)验收方式:

根据采购文件、合同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共同下共同清点、检查外观,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遗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到货后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送货清单对耗材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入库手续,所供每批产品必须出具送货清单及检验报告或合格证,进口产品还需提供入境检疫检验证明、报关单,送货清单要求项目齐全(名称规格型号等与药交平台、注册证信息一致),货单一致并随货同行,否则不予以验收入库。如果货物有短缺(成交供应商提前向采购人沟通协商的除外)、损坏或冷链温度不达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比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行政罚款等)。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请各供应商在填报网上询比报价函和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报价时,均填报所投分包的《明细报价表》中所有产品的合计总价(其中每个序号的耗材如有多种型号报价的,需备注该耗材平均报价,作为此耗材最终单项报价)。

注:本次平台预算非最终预算,实际金额以结算为准。

(五)付款方式:

1.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在“药交平台”下单后,供应商耗材送达后,供应商每月与采购人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由采购人在“药交平台”中确认收货,供应商向该平台上传相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按照医院付款流程办理付款手续,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2.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说明: 1.所提供产品未在“药交平台”挂网的,则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对应产品的单价报价据实结算。 2.所提供产品在“药交平台”挂网的,因按采购当日“药交平台”最低价格采购;如当日采购最低价高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单价报价的,按供应商响应文件单价采购;如当日采购最低价高于日常采购价,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上涨调价函,采购人不接受可解除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伟黄希张文艺刘启亮伍炜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

九、行采家挂网链接

https://www.gec***.com/xe/notice/view-notice?notice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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