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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8 | 浏览次数:

创伤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服务询价公告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拟对 “ 创伤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 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询价方式进行调研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单位: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创伤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主要需求):

1、服务期:1年

2、打通院前、院内、专科各救治环节,实现患者伤情实时共享,规范救治流程,提高救治水平,减少院前救治时间,降低患者死亡率、致残率。同时通过创伤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服务进一步升级院内创伤数据的集成和治理能力。以患者为中心,以诊疗路径为主线,实现贯穿业务流程支撑的创伤中心概览、创伤质控数据上报、例会管理、业务分析、数据集成与治理等。聚焦业务管理的数据汇集、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沉淀,数据上报、分析及质控,基于院前及院内已有信息整合的数据,实现数据挖掘、分析、直报、提升质控能力。保证患者数据的可溯源及准确性,增强管理者对急诊服务的工作监管和指导。同时能够把满足***项质控指标的创伤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创伤医学中心平台,实现一键自动上报,提高上报效率。也满足创伤中心信息化建设需求。

3、日常运行维护:提供7×***小时技术支持响应,远程优先响应,重大故障4小时内到场解决;定期(每月至少1次)对系统进行巡检、形成巡检报告并提交医院。

四、报价目的:报价仅作为合理制定采购预算的来源依据之一,不作结果公示。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报价资料。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一)递交时间:***年1月9日至***年1月***日上午***:***  至***:***下午***:***至***:***

(二)报价文件送达地点: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科(内科综合楼十一楼信息科办公室)

七、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体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解放西路***号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十一楼信息科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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