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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DR机房等房屋改造
发布日期:2026-01-08 | 浏览次数:

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CT、DR机房等房屋改造(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LYHXGC***

二、项目名称: 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CT、DR机房等房屋改造(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安政楷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北城大道(原东方大道)交口创智天地 A***#楼

中标(成交)价款:人民币 贰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大写)( ***.***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燕、李奇、李晓熠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 ***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 汪工, 联系电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 (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CT、DR机房等房屋改造(二次) 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合瓦路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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