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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 浏览次数:

一、 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DLQY***/XINB***

四、 采购内容: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QY***/XINB***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拦标价:无 采购需求: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排专人进行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截至***年1月***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年1月4日起至***年1月9日止每天9:***—***:***、***:***—***:***(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号休斯顿公寓A座***。 2.报名要求: 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与地点:***年1月***日***:***至***:***(北京时间),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号休斯顿公寓A座***)。 2.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年1月***日***:***(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与地点:***年1月***日***:***(北京时间)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号休斯顿公寓A座***)。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 标 人: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电话:林波 ***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路***号 七、招标代理人: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哲华、穆翠、刘久红 电 话:*** 电子邮箱:***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号休斯顿公寓A座***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哲华、穆翠、刘久红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号休斯顿公寓A座***室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 林波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高新区凌水路***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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