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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Ⅱ(PGⅡ)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渝械注准20242400359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美家路1号
2024-09-09
2029-09-08
试剂盒主要由预包被反应杯、PGⅡ校准品S0-S5、PGⅡ质控品Q1,Q2、PGⅡ生物素结合物、PGⅡ酶结合物组成。(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样本中胃蛋白酶原Ⅱ的含量。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美家路1号5号楼1层A区、2层(委托生产)
48测试/盒、96测试/盒
1.本试剂盒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防止冷冻,避免强光照射。n2.开封后未使用的剩余试剂(含预包被反应杯)再次封口后,2~8℃下保存,有效期28天。(1)预包被反应杯开封使用后剩下的再装入封袋封口,于2℃~8℃保存可使用至开封后的第28天。(2)酶结合物、生物素结合物、校准品、质控品开封使用后再拧紧瓶盖封口,于2℃~8℃保存可使用至开封后的第28天。
第二类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