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唾液酸(SA)测定试剂盒(神经氨酸苷酶法)
京械注准20152400895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定泗路北侧雅安商厦C号E座二层
2019-05-30
2024-05-29
试剂组成 试剂1: Tris缓冲液 <0.1 molL PH=7.5 神经氨酸苷酶 >0.2UmL 乳酸脱氢酶 >2UmL 试剂2: Tris缓冲液 <0.1 molL PH=9.5 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H) >0.13mmolL N-乙酰神经氨酸醛缩酶 >2UmL。 校准品的组成 单水平的液体校准品,在水基质中添加唾液酸(60mgdL),稳定剂<0.1%; 定值范围:(50-70)mgdL。 1.2.3质控品的组成 两个水平的液体质控品,在牛血清(30gL)中添加唾液酸(60mgdL和150mgdL),稳定剂<0.1%; 定值范围:(50-70)mgdL、(120-180)mgdL。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唾液酸的浓度。
生产地址:“京械注准20152400895: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民泰路13号院17号楼、18号楼(科技创新功能区)”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民泰路13号院17号楼、18号楼、24号楼(科技创新功能区)”。
(批准日期:20211216)
注册人名称:“北京百奥泰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安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民泰路13号院17、18号楼(科技创新功能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定泗路宏翔鸿企业孵化基地E座二层东侧”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民泰路13号院17号楼、18号楼(科技创新功能区)”;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定泗路北侧雅安商厦C号E座二层”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民泰路13号院17号楼、18号楼(科技创新功能区)”。
(批准日期:20190705)
北京市顺义区民泰路13号院17、18号楼(科技创新功能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定泗路宏翔鸿企业孵化基地E座二层东侧
试剂1:60mL×5,试剂2:20mL×5 ; 试剂1:60mL×2,试剂2:20mL×2 ; 试剂1:60mL×1,试剂2:20mL×1 ; 试剂1:45mL×2,试剂2:15mL×2 ; 试剂1:45mL×1,试剂2:15mL×1 ; 试剂1:30mL×3,试剂2:10mL×3 ; 试剂1:60mL×2,试剂2:60mL×1 ; 试剂1:60mL×3,试剂2:60mL×1 ; 试剂1:300mL×1,试剂2:100mL×1 ; 试剂1:15mL×1,试剂2:5mL×1 ; 试剂1:3000mL×1,试剂2:1000mL×1 ; 20人份(试剂1: 4.8mL×1,试剂2: 1.6mL×1; 50人份(试剂1: 12mL×1,试剂2: 4mL×1); 100人份(试剂1: 24mL×1,试剂2: 8mL×1); 200人份(试剂1: 48mL×1,试剂2: 16mL×1); 192人份(试剂1:51mL,试剂2:17mL); 校准品(选配):1mL×1; 质控品低值
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