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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苏械注准20232401098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3号地块科技产业园8#9#A3#标准厂房
2024-08-07
2028-08-06
(1) 试剂1(R1):生物素化抗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单克隆抗体(小鼠),0.05~0.50μg/mL;三乙醇胺盐酸盐缓冲液100mmol/L,pH7.4。 (2) 试剂2(R2):链霉亲和素包被磁性粒子0.4~0.6%;2-(N-吗啡啉)乙磺酸缓冲液20mmol/L,pH6.5。 (3) 试剂3(R3):碱性磷酸酶标记的抗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单克隆抗体(小鼠),0.05~0.50μg/mL;2-(N-吗啡啉)乙磺酸缓冲液20mmol/L,pH6.5。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的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的浓度。临床上用于宫颈癌、非小细胞癌等的治疗监测。
2024-08-07适用仪器变化 由“适用于希森美康株式会社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HISCL-5000、HISCL-800。”变更为“适用于希森美康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HISCL-5000、HISCL-800。”产品名称变化 由“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变更为“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变化 由“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原条款及内容。”变更为“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修改后条款及内容。”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3号地块科技产业园8#9#A3#标准厂房
100测试/盒;200测试/盒。
(1) 储存有效期:2~8℃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 (2) 开封有效期:2~8℃条件下,保存30天。
Ⅱ
本文件与“苏械注准20232401098”注册证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