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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淀粉酶测定试剂盒(EPS-G7法)
粤械注准20222401488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309房
2022-09-27
2027-09-26
R1试剂:Tris缓冲液、α-葡萄糖苷酶、唾液淀粉酶抗体、防腐剂:Proclin 300;R2试剂:Tris缓冲液、4,6-亚乙基-α-D-麦芽七糖苷-对硝基苯酚(EPS-G7)、防腐剂:Proclin 300。校准品(冻干粉):胰淀粉酶;质控品(冻干粉):胰淀粉酶。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样本中的胰淀粉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急性胰腺炎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
规格一:R1:25mL×1,R2:5mL×1;规格二:R1:25mL×2,R2:10mL×1;规格三:R1:25mL×4,R2:20mL×1;规格四:R1:50mL×1,R2:10mL×1;规格五:R1:50mL×2,R2:10mL×2;规格六:R1:50mL×4,R2:20mL×2;校准品(选配):校准品(1个水平) 1mL×1;质控品(选配):质控品(2个水平) 1mL×2
1. 未开启的试剂在2~8℃避光密封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已开启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30天。2. 未开启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在2~8℃避光密封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复溶后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在2~8℃避光密封条件下保存,有效期7天。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