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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

国产 有效 注册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

注册(备案)号:

苏械注准20212401565

注册人住所: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3号地块科技产业园8#9#A3#标准厂房

批准(备案)日期:

2024-09-05

有效期至:

2026-11-16

结构及组成:

(1)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C0:磷酸盐缓冲液(0.15M),pH 6.8~7.2。(2)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C1: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约2.0 ng/mL、磷酸盐缓冲液(0.15M),pH 6.8~7.2。(3)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C2: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约10.0 ng/mL、磷酸盐缓冲液(0.15M),pH 6.8~7.2。(4)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C3: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约70.0 ng/mL、磷酸盐缓冲液(0.15M),pH 6.8~7.2。(5)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C4: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约150.0 ng/mL、磷酸盐缓冲液(0.15M),pH 6.8~7.2。(6)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C5: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约320.0 ng/mL、磷酸盐缓冲液(0.15M),pH 6.8~7.2。

适用范围:

用于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配套希森美康生物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检测时进行校准。

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地址:

变更情况:

2024-09-05适用仪器变化 由“适用于希森美康株式会社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HISCL-5000、HISCL-800。”变更为“适用于希森美康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HISCL-5000、HISCL-800。”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变化 由“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原条款及内容。”变更为“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变更情况对比表修改后条款及内容。”

生产地址: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3号地块科技产业园8#9#A3#标准厂房

型号规格:

1mL×6瓶(6个水平)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未开封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2)首次开封后密闭在2~8℃条件下保存90天。(3)室温18~26℃条件下放到分析仪上后应在2.5小时内完成测定。

管理类别:

备注:

本文件与“苏械注准20212401565”注册证共同使用

挂网信息
数据来源 注册备案名 注册证编号 型号规格 挂网报价
江西省+动态第54批 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 苏械注准20212401565 1mL×6瓶 3565.0000
湖南医用耗材拟挂产品公示(第三十二批) 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 苏械注准20212401565 1mL×6 瓶(6 个水平)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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