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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企业申诉时间:4月24日-5月12日
2、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3、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
正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我省自2023年4月20日起已执行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和牙冠联动挂网结果。现就暂停上述产品的阳光采购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暂停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清单产品在我省阳光采购挂网品种,清单详见附件1。
二、拟暂停阳光采购牙冠产品清单详见附件2。因牙冠联动挂网范围为单颗全瓷牙冠产品,如为连桥牙冠产品等不在本次联动挂网范围内的,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5月12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申诉产品清单盖章版本和电子表格(格式详见附件3)发送至耗材科邮箱。2023年5月16日起暂停单颗全瓷牙冠产品和逾期未申诉的连桥牙冠等产品的阳光采购交易。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邮箱地址:zjsyxcgzx@163.com。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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